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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鼓励外资参与西部大开发

2000-05-19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陆彩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记者陆彩荣)坚持鼓励外资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通过大开放,实现大开发,这是我国西部大开发中的重要政策。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重点介绍了有关内容。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鼓励外资参与西部大开发至少有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大利用外资的支持力度,国外贷款用于西部的比重将从原来的60%提高到70%,外商投资于西部的好项目,国内金融机构也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在产业政策引导上,鼓励中西部企业有效利用外资,近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共同制定的《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外商投资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行,它进一步明确了利用外资的方向;三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国务院决定对符合国家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在现行税收政策执行期满3年后,可以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外资到中西部投资的领域和权限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零售商业将扩大到中西部所有省会城市,今后,电信、保险也将有序地逐步开放;五是鼓励中西部地区用多种方式引进外资,除传统的合资、合作项目外,将在西部地区进行BOT、项目融资、转让项目经营权、证券融资方式试点,逐步推开;六是对中西部利用外资项目,除进一步鼓励出口外,对产品有市场的项目会放开或取消产品出口要求,外商投资生态、基础建设项目,中央政府也将进一步给予平衡外汇需求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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